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2023年第二批投档的1050个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资料审查的自走式
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
插秧机、
抛秧机、喷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打(压)捆机、青(黄)饲料
收获机、谷物(粮食)
干燥机、果蔬烘干机、轮式拖拉机、温室大棚等品目机具开展现场集中演示评价。综合资料审查和现场演示结果,有696个产品通过评审予以归档(见附件1);354个产品未通过评审不予归档(见附件2),其中55个产品资料审查未通过、295个产品未参加现场集中演示评价、4个产品现场集中演示评价未通过。
现将归档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馈材料需附联系方式,个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31-85521950;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611室;邮编:410000。
附件:1.湖南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归档评审情况公示(通过产品)
2.湖南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归档评审情况公示(未通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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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