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研讨会在滨州召开。
会议介绍了《条例》修订背景和修订进度安排,邀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田凤副研究员对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解读,分析《条例》修订方向。与会专家立足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研讨修订思路框架,对《条例》修订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集中讨论,就做好《条例》与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作为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首要法规依据,对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纲领,整合原《条例》及《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定》等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炼吸收全省好做法,借鉴全国好经验,系统梳理部门协作、行业链条配合、产业发展与政策支持等因素,确保《条例》修订符合山东实际,为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服务农业强省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农业农村专家顾问团农产品质量安全分团有关专家、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省农业农村厅质监处、科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