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食品机械设备网>果蔬机械网>资讯列表>山东省出台规范性文件 指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等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山东省出台规范性文件 指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等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3年10月26日 09:07:26 人气: 10421 来源: 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号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体责任落实要求。
 
  《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要求,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不明确问题,填补了制度空白,在不增加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前提下,为全面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供制度遵循。
 
  《办法》共十四条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食品安全员确定与职责要求,主体责任落实内容、自查频次和方式,监管要求和行业自律等内容。
 
  《办法》明确,在山东省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适用本办法。同时明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和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按照60号令执行。
 
  《办法》要求,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明确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员,落实岗位职责。同时规定了食品安全员能力要求、信息公示要求、配合检查要求等内容。
 
  《办法》结合山东实际,分业态明确了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重点、频次和自查要求,以指导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好《办法》宣贯解读,指导个体工商户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804074602@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 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 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 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企业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