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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特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6年07月29日 10:07:00 人气: 5374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90号建议的答复函
 
  高鸿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特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8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持续关注,从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参政议政的意识,我们深表敬意。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今后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和销售者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定期自查等制度,坚决杜绝采购、贮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或隐患的,立即依照规定妥善处置。
 
  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畜禽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对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风险,切实防范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我局建设的“陕生鲜”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已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智慧动监”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加快了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追溯信息化管理进程。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6年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提升方案》《关于开展2026年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持续强化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整治行动,加强监管,加大抽检力度,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持续加大对基层检测设备的投入。目前,全省县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均配备快速检测车,大多基层所配备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专业检验检测人员,按要求持续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测不合格不能入场销售。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畜禽产品销售者诚信守法经营,坚决不采购、贮存、销售来源不明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现违法销售畜禽产品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提醒!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关键词: 农产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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