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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意见的通知

2026年09月09日 13:50:37 人气: 479 来源: 食品机械标委会微信公众号
  各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集和听取各相关方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26项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意见,复审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内容
 
  按照2026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要求,全面评估行业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协调性和实施效果。重点审查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是否满足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标准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保持协调一致,是否被其他标准所替代或与之存在矛盾,是否存在实施效果不佳、应用范围窄、无实际应用场景等其他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因素。
 
  其中,对于发布实施超过10年且复审结论拟为“继续有效”的行业标准,应分析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论证标准的应用实施效果,防止标准老化滞后。

 

 
  二、复审结论
 
  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含整合修订、修改单)和废止,具体要求如下:
 
  1
 
  继续有效
 
  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内容能够满足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以及行业管理的需求。
 
  2
 
  修订(含整合修订、修改单)
 
  属于行业标准的制定范畴,标准对应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变化较大,或对应的国际标准已更新,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结论为修订的标准应明确计划修订时间,并成系统地安排,原则上修订的标准应在今后的三年中予以落实,最迟为2028年;修订的标准按标准正常立项程序分年度申报,不统一或单独下达修订计划。
 
  加大推荐性标准整合修订力度,推进标准体系升级。
 
  鼓励采用修改单对行业标准进行修改,提升修订响应速度。
 
  3
 
  废止
 
  结论为废止的行业标准,需确保废止理由充分详实,并属于下列情况:
 
  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
 
  标准内容被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含盖或替代。
 
  三、进度安排
 
  请于2026年9月14日前将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附件2)报送机械工业食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汇总、协调和处理意见,并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要求上报复审结果。
 
  四、联系方式
 
  机械工业食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中国农机院新办公楼A712
 
  联系人:赵    丹  15210963406
 
  万丽娜  18601306235
 
  电    话:010-64882509
 
  邮    箱:spjx2020@163.com
 
  邮    编:100083

        附  件:
        关于征集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项目清单.pdf
        附件2:食品机械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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